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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4月行政管理自考专升本公务员制度考试答案(非选择题部分)

时间:2020-12-30 17:17:50  来源:  作者:

   

本站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5年4月公务员制度自考专升本行政管理学考试答案(非选择题部分),自考专业在不同省份的考试科目有所差异,同学们请根据自己的省份进行选择,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。

三、简答题

36.规定公务员权利的三原则:

(1)保护原则。

(2)民主原则。

(3)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。

37.(1)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。

(2)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(3)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。

38.这是由我国政权的性质和国家机关职能的本质决定的。我们的各级政府是名副其实的人民政府,各级国家机关也是人民的服务机构。我们的各级公务员,无论是机关领导成员还是一般成员,无论是机关的领导职务序列还是非领导职务序列,他们在产生方式上虽有不同,但都应是名副其实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或曰人民“公仆”。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公务员必须以人为本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、廉洁奉公、不谋私利,并真心实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,真心实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,提倡公务员艰苦奋斗、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不允许搞特权。这些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。

39.(1)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。

(2)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的意见。

(3)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,并依法任免。

四、论述题

40.(1)公务员提出申诉、控告应当实事求是。对捏造事实、弄虚作假、诬陷他人的,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者处分;触犯刑法的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公务员在申诉、控告过程中,给国家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,应负责赔偿;给他人造成名誉损害的,应当公开赔礼道歉,挽回影响。

(2)公务员在申诉、控告时不能提出过高或者无理的要求。公务员申诉、控告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;不能因为被控告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,而要求给予被控告人不恰当的惩处;公务员应当执行申诉、控告受理机关依法作出的最终决定。

(3)申诉人、控告人要遵守法定的申诉、控告程序。申诉、控告只能采取合法的方式,依照法定程序进行,不能向受理机关施加压力,更不能采用暴力形式寻衅滋事,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41.《公务员》法明确规定,“对公务员的考核,按照管理权限,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”。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综合体现了公务员的素质及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述。这五个方面的基本含义分别为:

(1)德,是指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。

(2)能,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(3)勤,是指公务员的责任心、工作态度、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。

(4)绩,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。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,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、采取的措施、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成绩等。

(5)廉,是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。在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的基础上,对公务员的考核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,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。

五、案例分析题

42.(1)一般来说,拟调任的人员是指在原来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担任一定的职务,已经具备进入机关后所担任职务的德、才条件的人员。张某是应届本科毕业生,很明显不符合要求。

(2)不正确。挂职锻炼不办理调动手续。它只改变锻炼人员的工作关系,不改变其行政隶属关系,锻炼人员在人事行政上仍受原机关管理,只在业务工作上由接受单位领导。领导准备把孙某的人事关系转到新疆某市工商局的做法是错误的。

(3)转任必须符合下列三方面的要求:转任公务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;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;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升降,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,履行必要的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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