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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自考00230《合同法》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

时间:2021-10-20 14:44:31  来源:高升专升本  作者:谢老师

 自考专升本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21年10月自考00230《合同法》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 

31、简述合同的法律特征

 

答案:

 

(1)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;

 

(2)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;

 

(3)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;

 

(4)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。

 

32、简述倩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

 

答案:

 

(1)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;

 

(2)情事的变更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所致;

 

(3)情事的变更未为当事人所预料,且不能为当事人所预料;

 

(4)情事的变更发生在合同关系发生后、消灭前;

 

(5)情事的变更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失衡,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。

 

33、简述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

 

答案:

 

(1)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:

 

①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;②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;

 

③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可能毁损的;

 

④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租金,或迟延支付租金,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。

 

(2)出租人或承租人均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:

 

①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;

 

②不定期租赁合同,但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;

 

③若租赁房屋被界定为危房,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危险的。

 

34、简述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答案:

 

1.行纪人必须具备特定资质;

 

2.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;

 

3.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;

 

4.行纪的委托事项限于交易活动;

 

5.行纪合同是双务、有偿、诺成及不要式合同。

 

35、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

 

答案:

 

撤销原因:

 

1.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

 
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赠与人不得撤销。

 

2.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

 

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,或者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,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,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。

 

效力:赠与合同尚未履行的,赠与人可拒绝履行。赠与已经履行,因撤销行为的效力溯及至赠与行为实施时,所以撤销权人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所赠与的财产。赠与履行后,此时受赠人对标的物的占有失去法律根据,变成无权占有,因此负返还原物的义务。原物已不存在,则应补偿相应价金。

 

36、(1)甲公司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,乙公司主张违约系第三人原因造成。这一抗辩理由是否应获得支持?为什么?

 

答案:不支持。理由: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,由于乙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,乙公司作为合同相对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。

 

(2)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返还多少数额的定金?为什么?

 

答案要点: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200万元。

 

理由:约定的定金和实际交付的不一致时,定金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,实际交付的部分才算定金,甲实际交付了100万元,则100万元为定金。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,守约方不需要退还定金;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,需要双倍返还定金,甲为交付定金的一方,乙为接受定金的一方,因此乙要返还200万元。

 

(3)甲在主张定金同时向乙主张违约金,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?为什么?

 

答案要点:不能。定金和违约金两者不能并用。

 

(4)若甲仅向乙主张实际履行,其主张是否应获得支持?为什么?

 

 

答案要点:不能支持。材料中提到向乙公司提供的轿车生产厂生产能力不足,且明确表示了剩余车辆不再交付,已经履行不能了,不能被强制继续履行,因此甲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。

以上就是2021年10月自考00230《合同法》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,关注公众号:高升专升本,获取更多资讯和资料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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